114學年度第1學期
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期限:
自114年9月1日至9月12日止受理申請 (逾期不受理)。
1.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
以下列四類同學優先:
- 具有鄉鎮區公所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 家庭年收入 70 萬元以下、財產 650 萬元以下者;
- 符合教育部「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資格者;
- 清寒僑生相關官方證明、清寒原住民籍身分證明。
2. 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獎學金
- 獎助對象: 依每學期輪續各系推薦乙名大學部學生經統一評比後選出14名,每名獎學金壹萬元。
- 申請資格:
- 凡本校大學部品學兼優學生。
- 學業成績:前學期平均分數85分以上者。
- 操行成績:前學期平均8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 申請表件: 1.申請書乙份;2.成績證明乙份;3.家庭清寒之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 注意事項: 請符合資格同學備齊相關申請表單及證明文件,並請於截止日前送至各系所助教。
相關連結
校內學務處複審單位聯繫方式:
一、博愛校區生活輔導組:
獎助學金-廖 先生 (02-23113040轉1213) vedaliao@utaipei.edu.tw
二、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 老師 (02-28718288轉7925) hui10@utaipei.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