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分區學務組】獎助學金Q&A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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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學校有哪幾類獎學金、獎助金?
A:現行規定有分獎學金(含:博士班、碩士班、大學部)、助學金(大學部勤奮向學、生活、身心障礙學生),每學期申請(資格、金額、人數、工讀時數、繳交資料等詳見學務處生輔組網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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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是否還有其他校內審核、決定之獎學金類別?
A: 有的。除師培獎學金由師培中心辦理外,其餘均由學務處生輔組及分區學務組綜合辦理(各系協助辦理)
1.校友獎學金:
a.廷圭德育獎學金b.陳榮華校長獎學金
c.陳仁官書法獎學金
2.國際志工助學金:
相關規定詳見生輔組公告
3.各民間機構、社團提供本校固定名額之獎學金:
a. 龍山寺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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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上、下學期校內獎、助學金各有哪些?有何注意事項?
A:
1.上學期:除Q1所述校內獎學金外,尚有校友獎學金(詳細內容請見當學期校友獎學金一覽表)及龍山寺獎學金。
2.下學期:校內獎學金約2-3種(詳細內容請見當學期校友獎學金一覽表)及龍山寺獎學金。
3.以上各類獎助學金名額及核發與否依預算或孳息而定,如有異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4.申請時間統一為各學期開學前一週開始至第二周結束,學生個人請依各系獲分配名額、及評估個人能力(成績高低、課餘時間多寡)、需求(經濟負擔)等,檢附相關資料,交系辦公室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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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各類獎助學金是否可重覆申領?
A:
A:1. 只要是透過學校審查、決定得獎人選的類別,均請同學評估獎學金高低、擇一對自己最有利的類別且能申請通過來申領(名額都會事先分配至各系,故可先詢問系辦公室),目的是希望有更多同學有機會獲獎。
2. 另校外的其他類型清寒、優秀獎學金,則需按個別辦法審查(例如:未享有公費補助、未享其他獎助學金、未享政府其他學雜費減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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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已申請校內各項獎學金、獎助金是否可再申請教育部共同助學方案?
A: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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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已申領師資培育獎學金是否可申領校內(或學校可決定人選)各項獎學金、助學金?
A:不可以。學校內的資源希望能照顧到多一點同學,不同意重覆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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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公費生可否再申領大學部獎學金?
A:可以。公費生唯一可申請的校內獎學金項目,為大學部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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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有工作的碩博班研究生可否申領獎學金、獎助金?
A:碩博班獎學金、獎助金的對象,均將有工作(依每月固定薪資所得高於勞委會基本工資標準)的研究生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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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教育部學產基金會是否有低收入戶助學補助?
A:有的。每學期開學第二週,備妥鄉鎮區公所(含以上)核發之低收戶證明(載明含學生姓名)、戶籍謄本、成績單、申請表,送件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及分區學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