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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分區學務組】獎助學金申請程序及繳交事宜

申請步驟

一、校內獎助學金

申請流程:

  1. 登入「校務系統」。
  2. 點選「學務資訊申請」。
  3. 點選「校內獎學金」。
  4. 登錄欲申請之獎學金,填寫資料後送出。
  5. 列印申請表。
  6. 備妥規定檢附之獎學金附件黏貼表申請表
  7. 申請表紙本及附件資料請導師簽核,完成後送系辦作初審
  8. 初審後請各系所辦彙送至學務處。
  • 各系、所辦請彙整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資料及名冊,訂定排序送陳系所主管後,先行辦理線上初審後,整批全案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內送生輔暨校安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 校內獎助學金預計於10月上旬核定,獎學金依各系所通知;助學金各單位承辦人或與會代表,依會議資料合格學生名冊,請學生於期限內填寫配對單,核章完繳回生輔暨校安組,未填或未被選用之學生,將由生輔組逕行分派,系統配對作業確認後,請各單位通知學生配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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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友獎學金

填具私人捐助獎學金申請表(校友獎學金申請使用此表)併檢附獎學金附件黏貼表由系所初審後,整批全案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內送生輔暨校安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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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龍山寺獎學金

依全校各系本學期分配員額,填具龍山寺獎學金申請表(務必簽名+蓋章)併檢附獎學金附件黏貼表由系所初審後,整批全案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內送生輔暨校安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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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請同學備妥應繳交資料於校內公告截止日送生輔暨校安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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