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分區學務組】獎助學金申請程序及繳交事宜
申請步驟:
一、校內獎助學金:
申請流程:
1.登入「校務系統」。
2.點選「學務資訊申請」。
3.點選「校內獎學金」。
4.登錄欲申請之獎學金,填寫資料後送出。
5.列印申請表。
6.備妥規定檢附之獎學金附件黏貼表 及申請表。
7.申請表紙本及附件資料請導師簽核,完成後送系辦作初審。
9.初審後請各系所辦彙送至學務處。
- 各系、所辦請彙整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資料及名冊,訂定排序送陳系所主管後,先行辦理線上初審後,整批全案於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內送生活輔導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 校內獎助學金預計於10月上旬核定,獎學金依各系所通知;助學金由各單位承辦人或與會代表,依會議資料合格學生名冊,請學生於期限內填寫配對單,核章完繳回生輔組,未填或未被選用之學生,將由生輔組逕行分派,系統配對作業確認後,請各單位通知學生配對結果。
二、校友獎學金:
填具私人捐助獎學金申請表(校友獎學金申請使用此表)併檢附 獎學金附件黏貼表 ,由系所初審後,整批全案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內送生活輔導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三、龍山寺獎學金:
依全校各系本學期分配員額,填具龍山寺獎學金申請表(務必簽名+蓋章)併檢附獎學金附件黏貼表 ,由系所初審後,整批全案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內送生活輔導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
四、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請同學備妥應繳交資料於校內公告截止日送生活輔導組(博愛校區)或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