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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公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學務處
教育部支持計畫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為擴大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本計畫提供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住宿優惠等四大措施,全面減輕您的就學負擔。

申請時程與重要須知

弱勢助學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於每學年上學期 10月1日至10月20日 於校務系統內開放申請!

※ 若已申請其他補助(例如農業部及行政院退輔會等),弱勢助學補助將不予通過。

弱勢助學資訊圖一 弱勢助學資訊圖二

壹、弱勢助學金 (學雜費補助)

申請資格與補助額度

依據就讀學校及家庭年所得,提供 5,000 ~ 35,000 元 不等之助學金。

  • 學士班: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
  • 碩博士班: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
申請步驟與應繳文件 (10/20前繳交)
  • 弱勢助學補助申請表 (校務系統列印)
  • 全戶戶籍謄本 (近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 父母/配偶若不同戶籍,亦需一併繳交。
  • 家庭所得及不動產證明計列方式:
    • 未婚者:與父母合計 / 已婚者:與配偶合計
    •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僅計列本人
助學金扣抵方式:
依教育部複審結果,將於次年2月底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抵。

貳、生活助學金

19,200 元/學期

※ 每學期須完成 90 小時生活服務學習。

優先補助對象:
  • 具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 家庭年收入 70萬以下、財產 650萬以下
  • 符合「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資格
  • 清寒僑生、清寒原住民

參、緊急紓困助學金

針對家庭發生急難,導致經濟困頓之學生,學校將提供暫時性之生活紓困補助,協助同學度過難關。

肆、住宿優惠

低收入戶學生 校內宿舍免費住宿
中低收入戶學生 優先校內宿舍住宿權利

辦理與諮詢窗口

博愛校區 (生活輔導組) 林 老師 分機 1214
天母校區 (分區學務組) 黃 老師 分機 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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