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為擴大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本計畫提供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及住宿優惠等四大措施,全面減輕您的就學負擔。
弱勢助學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於每學年上學期 10月1日至10月20日 於校務系統內開放申請!
※ 若已申請其他補助(例如農業部及行政院退輔會等),弱勢助學補助將不予通過。
壹、弱勢助學金 (學雜費補助)
依據就讀學校及家庭年所得,提供 5,000 ~ 35,000 元 不等之助學金。
- 學士班: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
- 碩博士班: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
- 弱勢助學補助申請表 (校務系統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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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戶戶籍謄本 (近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 父母/配偶若不同戶籍,亦需一併繳交。 -
家庭所得及不動產證明計列方式:
- 未婚者:與父母合計 / 已婚者:與配偶合計
-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僅計列本人
依教育部複審結果,將於次年2月底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抵。
貳、生活助學金
※ 每學期須完成 90 小時生活服務學習。
優先補助對象:- 具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 家庭年收入 70萬以下、財產 650萬以下
- 符合「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資格
- 清寒僑生、清寒原住民
參、緊急紓困助學金
針對家庭發生急難,導致經濟困頓之學生,學校將提供暫時性之生活紓困補助,協助同學度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