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
為擴大協助不利處境學生順利就學,本計畫提供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住宿優惠、及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等五大措施,全面減輕您的就學負擔。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於每學年上學期 10月1日至10月20日 於校務系統內開放申請!
※ 若已申請其他補助(例如農業部及行政院退輔會等),弱勢助學補助將不予通過。

壹、不利處境學生助學 (學雜費補助)
依據就讀學校及家庭年所得,提供 5,000 ~ 35,000 元 不等之助學金。
- 學士班: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
- 碩博士班: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
-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補助申請表 (校務系統列印)
- 全戶戶籍謄本 (近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 父母/配偶若不同戶籍,亦需一併繳交。 - 家庭所得及不動產證明計列方式:
- 未婚者:與父母合計 / 已婚者:與配偶合計
-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僅計列本人
依教育部複審結果,將於次年2月底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抵。
貳、生活助學金
※ 每學期須完成 90 小時生活服務學習。
優先補助對象:- 具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 家庭年收入 70萬以下、財產 650萬以下
- 符合「非自願失業勞工子女」資格
- 清寒僑生、清寒原住民
參、緊急紓困助學金
針對家庭發生急難,導致經濟困頓之學生,學校將提供暫時性之生活紓困補助,協助同學度過難關。
肆、住宿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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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額度: 每生每學期核發 1,200 元(含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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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方式: 當學期在學者(不論在學時間長短)均以學期為單位發放,且免檢附單據結報(由學生自行購置生理用品或緩解不適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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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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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類:領有各類學雜費減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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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當學年申領本助學金且當學期完成註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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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類:符合衛福部認定之青(少)年家庭照顧者並經學校輔導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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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類:其他經學校認定有需求之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