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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指南】學生請假銷曠指南 - 學務處生輔暨校安組
學生專區

學生請假銷曠指南

同學有請假需求,請優先以 線上請假系統 (事前請假) 辦理!

前往線上請假系統

事後紙本請假流程

如何查詢個人上課缺曠?

如果您不確定自己目前的出缺席狀況,請下載下方操作手冊,進入校務系統進行查詢:

缺曠系統查詢教學.pdf

紙本請假表單下載

若需使用紙本事後請假或銷曠,請下載此表單填寫,並請老師簽名後送至生輔組:

學生銷曠暨請假異動報告書.pdf

各類假別申請說明

一般請假 (事/病/生理/婚)

  • 透過線上請假系統 (事前請假)、透過 eeclass 寄信向老師請假
  • 由系助教協助向授課老師聯繫請假
  • 自行寄信通知授課老師
  • 透過班上群組向老師請假
  • 自行填寫紙本報告書,請老師簽名後送至生輔組
注意事項
  • 請務必先行跟授課老師確認是否准假。
  • 病假請附醫療診所等相關憑據。
  • 生理假可免附證明。

心理假 (新增假別)

學生因心理不適致無法出席課程,得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每學期以 5 日為限。 (已請滿五日者,將由導師優先關懷,必要時轉介至諮輔單位。)

溫馨提醒與建議

期望透過心理假讓學生有空間處理情緒或壓力。建議您可透過休息、運動、閱讀、旅行,或參與瑜珈、冥想等身心健康活動,來增強自我調節的能力。

公假 與 喪假

📌 公假申請
  • 左訓生待國訓中心來文,請系助教上校務系統內幫同學請假。
  • 各類活動公假,請備妥相關證明,並由系助教協助提出申請。

※ 公假必須事前申請,申請後請自行上網核對時間。

📌 喪假申請

喪假請檢附訃聞作為證明。
(相關規定可參考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曠課註記「銷曠」

若發現系統被註記曠課,請依據發生天數進行以下處理:

14日內

請直接向授課老師說明銷曠原因,由老師直接上網銷曠即可。

超過14日

必須自行填寫 紙本「學生銷曠暨請假異動報告書」,請授課老師簽名確認後,送交至生輔組辦理。

請假與銷曠 相關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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