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115年度社團法人台北市圓通功德協會 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校內收件日期為115年12月14日(一)17時前,請有意申請同學備齊文件交至兩校區承辦人
社團法人台北市圓通功德協會
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cite: 99, 101]
為鼓勵並協助清寒學子努力向學,不因家境清寒或家庭突發變故而失學,特設立本獎助學金以協助同學順利完成學業、貢獻社會。[cite: 98, 99]
校內申請繳交截止期限
※ 極重要:本獎助學金不接受個人直接向協會申請,必須向學校遞件並由學校初審推薦(每校限 1 至 3 名),逾期恕不受理。[cite: 98, 99, 100]
每名發放獎助學金
各校推薦名額限制
全年度學期成績門檻
申請資格與家庭財務認定標準[cite: 99, 101]
學籍、成績與未兼領規定[cite: 99]
- 就讀地區與學制:凡就讀桃園市以北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專科、大學部在學學生。[cite: 99]
- 學業與操行標準:上一學年(全年度)學期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各學科平均達 75 分以上(須一併填報有無曠課及懲處紀錄)。[cite: 99, 101]
- 未兼領限制:限本學年度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特殊情況者另議)。[cite: 99]
不列入本獎助對象(排除資格)[cite: 100]
依辦法第四條規定,五專一至三年級(屬高中組)、研究生(碩博士班)及僑生均不列入本獎助對象。[cite: 100]
家庭財務狀況認定(符合下列任一或複選)[cite: 99, 101]
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需被幫助之學生,申請書內須勾選下列家庭財務狀況並檢附證明:[cite: 99, 101]
申請人應檢具文件清單[cite: 100, 101]
注意:所有申請文件送交後概不退還,請同學送件前自行留存備份。[cite: 100]
申請作業時程與送件規定
115年12月14日 (一) 17時前
請備齊上述 5 項應檢附文件,於期限前親自送交至學務處(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以利學校辦理初審並遴選 1 至 3 名代表函送協會。[cite: 98, 99]
圓通功德協會 官方收件期間(學校函寄期限)
115年11月5日 起至 12月31日 止(郵戳為憑)
[cite: 98, 100]※ 學生若直接向協會寄件申請者概不受理,務必經由學校推薦送件。[cite: 100]
申請辦法與專用表單下載
請點擊下方按鈕下載完整「獎助學金辦法及專用申請書(PDF檔)」,列印後詳實填寫並完成自傳親筆書寫:[cite: 98, 100, 101]
獎助單位與校內收件資訊: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圓通功德協會(理事長 黃得興)
[cite: 98, 99]發文字號:115北市圓功字第1101號
[cite: 98]校內收件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學生事務處 生輔暨校安組 / 天母分區學務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