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防制藥物濫用】轉衛生福利部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認證廢止公告

衛生福利部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 認證廢止公告
衛生福利部 廢止認證公告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
認證資格廢止 通知

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公告,特定醫療機構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認證資格已遭廢止。請校內各單位若有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務必留意檢驗機構之合格效期。

受廢止認證之機構名稱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實驗室名稱:藥物檢測中心)

自 115年9月22日 起,正式公告廢止其檢驗資格。

法規處分依據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

依據該管理辦法 第43條第7款 及 第44條 規定辦理廢止。

校內防毒與採驗作業 提醒

檢驗機構委託注意事項

請校內相關單位若有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務必重新檢視委託之檢驗機構名單,切勿將檢體送交已廢止認證之實驗室,以確保檢驗結果之法律效力與準確性。

公文發布來源

  • 衛生福利部 發布字號: 中華民國115年9月22日 衛授食字第1150017901號 公告。
    (衛授食字第1150017901B號 函)
  • 教育部 轉知字號: 中華民國115年9月24日 臺教學(五)字第1150097925號 函。

中央機關洽詢窗口

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

承辦人:蔡宜軒

聯絡電話:(02) 2787-7181

傳真號碼:(02) 2787-7023

電子信箱:yhtsai336@fda.gov.tw

公告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暨校安組

© 2026 Taipei City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