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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藥物濫用】轉行政院公告修正115年度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

115年度 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修正公告 - 校園反毒防護網
115 年度 新興毒品防制公告

行政院修正發布
「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為防堵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類「喪屍煙彈」)入侵校園與學生宿舍,行政院已正式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品項。
請全校師生及住宿生提高警覺,共同維護健康無毒的校園環境!

法規正式生效日期

115年9月15日 起生效

※ 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自生效日起非法持有或施用將面臨法律裁罰。

法規已生效 請勿觸法

本次新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共新增 2 項列管化學物質
品項代碼 62 新增列管

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

Ethyl N-formyl-N-(1-phenylethyl)glycinate

常被不肖人士作為新興毒品之前驅化學合成物。

品項代碼 63 新增列管

依托咪酯酸

Etomidate acid

俗稱「喪屍煙彈」之核心成分,施用將導致精神恍惚與嚴重身心危害!

宿舍與校園安全防護 溫馨提醒

親愛的同學與住宿生請注意:
近期不肖分子常將「依托咪酯類」毒品混入電子煙油中,偽裝成合法商品在年輕族群中流竄。請務必遵守以下防護原則:

  • 拒絕不明物品:堅定拒絕同學或來路不明人士提供的電子煙或煙彈。
  • 主動通報防護:若在校園或宿舍內發現疑似吸食電子煙或異常氣味,請立即通報生輔暨校安組或宿舍輔導員。
  • 留意異常特徵:若發現室友或同學出現精神異常恍惚、肢體扭曲等俗稱「喪屍」之症狀,請即刻尋求協助。

法規公文依據

  • 行政院 發布字號: 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 院臺衛字第1151023362B號 函。
  • 教育部 轉知字號: 中華民國115年9月15日 臺教學(五)字第1150093707號 函。
  • 發布依據: 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

相關疑義洽詢

若對本分級品項有任何法規疑義,請洽:

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承辦聯絡人:楊皓如 先生/小姐

聯絡電話:(02) 7736-7850

電子信箱:eduyanghaoju@mail.moe.gov.tw


※ 校內通報與協助:若需諮詢校園反毒資訊,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 生輔暨校安組 或 宿舍輔導員。

公告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暨校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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