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自送)115學年度 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三)止。
臺東縣
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cite: 34]
為完成故榮民毛毅先生捐款助學之遺願,特設立本獎助學金,以協助臺東縣家境清寒之榮民子女與遺眷子女順利完成學業。[cite: 34]
臺東縣政府 官方受理期限
※ 本專案免經學校初審造冊,請申請人將申請書(需先經校方核章)及文件自行郵寄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cite: 34, 36]發放金額
錄取名額
優先順序:清寒家庭優先 ➔ 依學業成績 ➔ 依操行成績[cite: 34]
申請資格與門檻限制
戶籍與學籍限制
- 需 設籍「臺東縣」滿六個月以上。[cite: 34, 36]
- 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學生。[cite: 34]
特定榮民與遺眷身分
須符合下列榮民、遺眷子女身分之一:[cite: 34, 36]
- 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cite: 34, 36]
- 「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cite: 34, 36]
- 「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cite: 34, 36]
學年 成績要求
- 學年學業成績平均 (上下學期)[cite: 34] 75 分以上[cite: 34]
- 操行成績 (或綜合表現)[cite: 34] 80 分以上[cite: 34]
- ※ 學年成績需「無任何一科不及格」。[cite: 34]
資格排除條款
- 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cite: 34]
- 榮民或配偶任公職者。[cite: 34]
- 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cite: 34]
申請應檢附文件
所有影本請加註或蓋「與正本相符」章。資料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cite: 36]
作業時程與紙本寄件流程
臺東縣教育處 受理申請期限
每年9月1日 起 至 9月30日 止
[cite: 34, 36](請盡早辦理校內核章後寄出)
申請人必備:紙本掛號郵寄
- 填具申請書,並請就讀學校之導師及承辦人核章,並加蓋學校戳記或關防。[cite: 34]
- 將申請書連同應備文件,郵寄至「950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cite: 36]
- 信封袋上請務必註明「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cite: 36]
表單下載與結果公告
臺東縣府 收件與聯絡資訊:
收件單位:臺東縣政府 教育處 學管科 (信封註明:毛毅先生獎助學金)
[cite: 36]聯絡人:劉家豪 先生
[cite: 36]聯絡電話:(089) 322002 轉 1108
[cite: 35, 36]Email信箱:f3147@taitung.gov.tw
[cite: 36]郵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
[cite: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