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2026年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四)17時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備齊文件交至兩校區承辦人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
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為發揚建大公司創辦人楊金豹、顏玉霞夫婦教育興邦之心志,特設立本獎學金以獎勵彰化縣家境清寒學子努力向學,激發上進精神。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 本獎學金需由學校初審造冊寄送縣府,個人自行申請概不受理。
大專院校 獎助金額
大專院校 獎助名額
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
申請資格與成績門檻
戶籍限制
需 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
(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自強清寒條件
- 具備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 未達政府標準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出具證明推薦。
前一學年 成績要求
- 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 (大一以高三成績為準)
- 操行成績 (綜合表現) 80 分以上 (甲等)
- ※ 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 綜合表現需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資格排除條款
- 已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
- 不含: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等學生。
申請應備書面文件
個人申請概不受理,請備妥資料由就讀學校審查並統一彙轉。資料不論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作業時程與校內收件流程
115年9月24日 (四) 17時前
請將相關書面證明文件備妥,於上方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學校需進行初審核章並統一彙整寄送至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10月19日 止
(此為學校彙轉至縣府之最終期限,個人申請概不受理)
相關表單下載與結果公告
請點擊下方連結下載本學期適用之獎學金實施辦法與申請表單。
審核與發放時程:
經彰化縣政府造冊彙轉至基金會後,將由審核委員會進行評選。得獎名單預計於 115年12月31日 前公佈並發放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