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自送)115學年度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四)止。
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清寒助學金
為協助家境清寒學子完成學業,鼓勵優秀青年努力向學,本基金會特訂定此助學金計畫,期盼成為學子們堅實的後盾。
基金會 官方收件期限
※ 以郵戳為憑。免經學校初審,由申請人自行掛號郵寄。
大專組 獎助金額
(專科學校五專制,四、五年級屬大專組)
高中組 獎助金額
(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屬高中組)
申請資格條件 (需三項均符合)
戶籍限制
需 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經濟弱勢或特殊困境
- 115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或低收入戶。
- 原為低收/中低收,因打工兼職致失去補助資格者。
- 負主要生計者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致生活陷困。
- 遇其他重大變故,致求學困難。
學業與操行成績要求
- 前一學年 學業總平均 75分以上 (身障生65分)
- 前一學年 懲處紀錄 未受小過(含)以上 處分
資格排除條款
- 已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 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以上之學生。
申請應備書面文件
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申請資料請以 A4 規格準備,請勿裁切、請勿摺疊。
作業時程與收件流程
基金會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10月8日(四)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必備:紙本掛號郵寄
- 將所有紙本應備文件備妥 (A4規格、勿摺疊)。
-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收」。
獲獎人 頒獎典禮義務
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 親自出席 115年12月12日(六) 頒獎典禮,並於當日繳交肖像權使用授權書,由本人領取獎學金並簽領收據。
相關表單下載專區
請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或基金會官網下載最新表單,並詳實填寫備妥相關文件。
基金會紙本郵寄資訊:
收件人: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收
地址:330063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
電話:(03)326-9266 分機174 (鄭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