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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分區學務組】【獎學金訊息】(彙送)116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校內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五)17時止

【申請公告】116年度第1梯次 教育部學產基金特殊專長學生計畫
116 年度 第 1 梯次 申請公告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 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執行期程:116年1月1日 至 11月30日

主辦單位申請期程:115年9月1日 至 9月30日 前

( ※ 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

校內受理申請繳交期限

115年9月11日(五) 17:00 止

※ 需彙整後函送主辦學校,逾期不予受理。請欲申請之師長與教練務必掌握時效。

申請資格與培訓規範

培訓對象資格

需具備下列身分之學生:

低收入戶家庭
中低收入戶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
遭遇困境/清寒家庭
培訓類別與名額限制
體育類 音樂類 藝術類 舞蹈類
  • 每申請案以 部分補助 為原則。
  • 團隊申請: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 申請一案 為限。
  • 個人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 申請一案 為限。
  • 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應為 1 名,若含 2 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應繳交資料檢查清單

A 書面申請資料 (一式2份正本)
  • 申請書
  • 經費概算表 ※ 需校長親自核章
  • 計畫書
  •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 學生名冊 ※ 需核章
  • 專長證明目錄
  • 切結書 ※ 需核章並加蓋學校印信
B 附件佐證資料 (各1份)
  • 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
  • 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 體育類教練證效期若於 114年12月31日 屆滿者,請務必依規定完成展延或換發。

重要裝訂提示:
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依順序排列,並使用 迴紋針或長尾夾 固定即可,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

申請流程與校內收件

1

逕自上網完成 線上填報申請

前往大湖農工學產基金網
2

備妥實體書面申請資料,送交所屬校區承辦處彙整。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賴先生 ‧ 分機 1213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 ‧ 分機 7925

主辦學校 專案辦公室

規定申請期程

115年9月1日 至 9月30日 前

(※ 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本計畫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如有系統填報或計畫規定之相關疑義,請逕洽業務承辦人。

專案承辦人 施博元 老師
聯絡電話 (037) 992216 轉 711
電子郵件 shiboyuan@mail.edu.tw

主辦單位: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湖農工學產字第11500067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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