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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115學年度 台北市華樂扶輪社 華樂獎助學金,校內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五)17時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備齊文件交至兩校區承辦人

115學年度 台北市華樂扶輪社 華樂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5 學年度 申請公告

台北市華樂扶輪社
華樂獎助學金

為獎助家境清寒之大專院校新生或在學學生,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並鼓勵向學,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115年9月11日(五) 17時前
須由學校統一初審造冊,逾期不受理

獎助學金發放金額

50,000 元 / 每學年

※ 經審核獲獎之學生,需「親自出席領取」,不克出席者視同放棄資格。

申請資格與條件限制

地區與學籍限制

本獎助學金只限就讀於 台北市、新北市 之大專院校新生或在學學生申請。
※ 若為五專院校,限專四以上學生申請。

清寒條件

家境清寒,亟需經濟協助之青年學子。

資格排除條款 (不得申請者)

  • 本辦法 不適用博士班、碩士班學生及僑生

申請應備文件清單

請依序排序以下文件。資料未齊全者將不予受理。

1 申請書 需附相片。
2 成績單或入學通知 在學生:上學期成績單影本(加蓋學校章)及學生證影本。
新生:學校入學通知單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3 國稅局財產清單 國稅局發給之全戶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4 家庭調查表與戶口名簿 家庭狀況調查表(專用表格)、戶口名簿影本。
5 推薦函 學校之推薦函一份 (級任老師或系主任填寫)。
6 自傳與生活報告 自傳(需載明生活概況)、專業領域之學習分享、及生活報告。
7 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 需填寫專用表格並經學校用印證明。
8 個資告知聲明書 需由申請人親自閱讀並簽名。

作業時程與收件流程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115年9月11日 (五) 17時前

請將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表件備妥,於上方校內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扶輪社 官方收件期限

2026年 9月30日(三) 止

(以郵戳為憑。由學校統一造冊寄送,不接受個別申請)

主辦單位:國際扶輪 3523 地區 台北市華樂扶輪社

聯絡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360號 / 聯絡電話:0952-99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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