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助學金訊息】(彙送)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校內收件期限至10月5日下午5時止

115 學年度 第 1 學期

教育部學產基金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

⏰ 校內收件截止期限

115年10月5日(一)下午5時

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 逾校內收件期限者,恕不受理。

申請應備資料

  1. 本助學金申請表
  2. 114-2學期成績單※ 一年級新生免審前一學期成績。
  3. 低收入戶證明書
!
重要提醒:
前一學期曾申請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仍須重新提出申請,並依本學期規定重新檢附相關資料。

🌐 前往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

申請資格與金額

申請對象

具低收入戶資格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 大專校院學生自一年級上學期起得依規定申請。

助學金額

NT$ 5,000 /每人每學期

資格限制
  • 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者。
  • 不符合本助學金實施要點規定之學制者。
  • 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者,如先前已請領相當學期之助學金,不得重複請領。

低收入戶資格查驗說明

請於申請時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俾利學校辦理資格查驗及審核作業。

ⓘ 本學期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8月、9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均可申請;如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提出申請;惟經查調後仍未具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 不得重複請領之政府補助

已領有下列任一項補助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如經查核已領取者,應予繳回

  •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 ×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 ×教育部及其他政府機關公告之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 ×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 ×退輔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 ×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 ×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 ×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 ×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 申請流程

1
確認申請資格

確認低收入戶資格、學籍及其他申請條件。

2
填寫申請表

依教育部規定填寫助學金申請表。

3
於校內期限前繳件

請於10月5日下午5時前完成申請。

4
學校審查及上傳

學校完成資料審查、彙整及網站登錄作業。

☎ 校內收件與聯絡窗口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廖先生 ☎ (02) 2311-3040 轉 1234 ✉ vedaliao@utaipei.edu.tw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 ☎ (02) 2871-8288 轉 7925 ✉ hui10@utaipei.edu.tw

ⓘ 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助學金採書面及網路登錄併行方式辦理。

二、校內收件截止期限為115年10月5日(一)下午5時,請務必於期限前完成申請及繳件。

三、校內截止期限後,恕不受理

四、申請資料涉及學生弱勢身分,學校辦理申請、審查及請款作業時,將依規定落實學生身分保密。

五、本助學金不得與教育部規定之其他政府補助重複請領;如經查核發現重複領取,應依規定繳回。

六、相關申請表件、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表等資料,請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查閱及下載。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