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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彙送)財團法人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114學年度教育獎助學金」自115學年度開學日起受理申請,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5年9月21日(17時止)。

【申請公告】財團法人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
114學年度教育獎助學金

⏰ 申請期間:自 115 學年度開學日起至 9 月底止(遇假日提前,以郵戳為憑)
📝 申辦方式與繳件資訊
請將書面申請資料依規定順序排列(由學校統一推薦與送件),請於校內申請期限內將紙本資料繳交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 博愛校區

生輔暨校安組 陳先生
電話:(02) 2311-3040 分機 1235

📍 天母校區

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
電話:(02) 2871-8288 分機 7925

📍 學校推薦與送件規範
  • 由於本會收入有限,敬請各學校推薦符合給付條件之學生申請(各校推薦名額:中小學/高中職/馬偕專校/大學/研究所各推薦 10名),申請書請自行列印。
  • 本獎助學金委請台北市詹姓宗親會、台北市國小以上各級學校代辦,由學校統一寄至本會以利審查。
📍 學校帳戶匯款與資料提供

學校統一送件時,務必附上「學校銀行存摺影本」或「帳戶匯款資料」

※ 請學校務必提供正確銀行資訊。若因學校提供之匯款資料有誤以致銀行退匯,本會重新匯款時,匯費將直接由教育獎助學金中扣除。

📬 基金會聯絡資訊

收件地址:103045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67號
聯絡電話:02-2595-5260 分機 6605
傳真號碼:02-2594-3385
電子信箱:chantemple@hotmail.com

🎓 申請資格條件
  •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台北市學校之在學學生。
  • 全年度符合標準學分者。
  • 德育成績: 須達 80 分以上甲等
  • 體育成績: 須達 75 分以上未受過處分者(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 當年度教育獎助學金額度不足核發時,將依智育成績年度平均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核發。

📊 適用對象與智育成績標準
  • 國民小學(二至六年級): 智育成績平均分數達 90 分以上 為正取。
  • 國民中學(二至三年級): 智育成績平均分數達 85 分以上 為正取。
  • 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級: 智育成績平均分數達 80 分以上 為正取.
  • 大專、二技、四技、大學、院校、研究所(碩士): 智育成績平均分數達 78 分以上 為正取。

※ 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等一年級新生的申請依據,為其前一年畢業年之全年度成績單。

💰 教育獎助學金給付金額(每名一學年度)
學制類別 給付金額(新臺幣) 對象備註
研究所 每人 15,000 元整 僅限碩士班學生
二技、四技、大學、院校 每人 10,000 元整 各大專院校、技職體系之大學部學生
專校、五專四年級以上 每人 6,000 元整 修讀專科或五專後兩年之在學生
·高職、高中、五專前三年級 每人 5,000 元整 含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學生
國民中學 每人 3,000 元整 限國中二至三年級學生
國民小學 每人 1,500 元整 限國小二至六年級學生
📄 應備申請文件清單

符合申請規定者請填具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委辦機構辦理:

  1. 教育獎助學金申請書(向委辦機構領取及申請)。
  2. 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校正式成績單(必須包括智育、德育、體育成績)影本。
  3. 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影本 1 份
  4. 在學證明影本註冊單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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