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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彙送)財團法人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114學年度助學金」自115學年度開學日起受理申請,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5年9月21日(17時止)。

【申請公告】財團法人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
114學年度助學金

本會依據設立宗旨,將本財團基金投資星隆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所得股息紅利及銀行存款孳息等百分之貳拾用於獎助在學學生,協助青年學子順利完成學業、貢獻社會國家。
⏰ 申請期間:自 115 學年度開學日起至 9 月底止(遇假日提前,以郵戳為憑)
📝 申辦方式與繳件資訊
請將書面申請資料依規定順序排列(由學校統一寄送,各校限額推薦 5 名),請於校內申請期限內將紙本資料繳交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 博愛校區

生輔暨校安組 陳先生
電話:(02) 2311-3040 分機 1235

📍 天母校區

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
電話:(02) 2871-8288 分機 7925

📍 學校推薦與送件規範
  • 由於本會收入有限,敬請各學校推薦符合給付條件之學生最多五名
  • 申請書請各校自行列印,由學校統一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本會以利審查。
📍 學校帳戶匯款與資料提供

助學金發放採取匯款方式委請學校代發,學校寄回申請書時,務必附上「學校銀行存摺影本」或「帳戶匯款資料」

※ 請務必確認銀行資訊正確。若因學校提供資料有誤致銀行退匯,本會重新匯款時,衍生之匯費將直接由助學金中扣除。若資料不詳或錯誤致無法匯款,不可歸責於本基金會。

📬 基金會聯絡資訊

收件地址:103045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67號
聯絡電話:02-2595-5260 分機 6605
傳真號碼:02-2594-3385
電子信箱:chantemple@hotmail.com

🎓 申請資格條件
  •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
  • 具備正式學籍,且未享有公費者。
  • 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 全年度符合標準學分,且全年度(上、下學期)智育成績平均分數達標者。

※ 當年度助學金額度不足核發時,將依低收入戶之智育成績全年度平均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核發。

📊 適用對象與成績標準

限定台北市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

  • 大專院校(含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 全年度智育成績平均達 65 分 以上。
    (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
  • 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 全年度智育成績平均達 65 分 以上。
    (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
  • 國中(限國中二至三年級): 全年度智育成績平均達 60 分 以上。
    (必須向學校申請有智育平均分數之成績單,否則不予受理)
💰 助學金給付金額(每名一學年度)
學生類別 / 學制 給付金額(新臺幣) 備註
大學、院校學生 每人 10,000 元整 限台北市公私立學制,排除夜間與進修學制
五專四年級以上學生 每人 6,000 元整 修讀五專後兩年之在學生
高中、職學生 每人 5,000 元整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排除夜間與進修學校
國中學生 每人 3,000 元整 限國中二、三年級學生
📄 應備文件與裝訂順序
請備妥下列資料,嚴格依【序號 1 至 6】順序排列,並以釘書機裝訂於紙張左上角:
  1. 申請表 1 份(符合對象者填具)。
  2.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在學證明正本
  3.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影印本 1 份(須由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
    【以村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其他文件代替者,恕不受理】
  4. 學校正式成績單 1 份(必須為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
  5. 申請人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影本 1 份
  6.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國中生可以健保卡影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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