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自送)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新生代希望工程」申請公告,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新生代希望工程助學圓夢經濟弱勢學生獎助學金計畫」申請公告
- 學制對象: 目前就讀(或即將就讀)高中以上之青年學子。
- 設籍限制: 須設籍於 高雄市或台南市。
- 經濟條件: 列冊之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遭逢變故之 邊緣戶等經濟弱勢家庭。
- 高中學期成績: 平均達 70 分以上者。
- 大學學期成績: 平均達 75 分以上者。
- 特殊推薦: 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本計畫助學生者。
本計畫為長期性助學計畫,預計服務至完成學業(申請學生須能配合應盡之權利與義務)。
- 每學期助學金: 每學期新台幣 10,000 元。
- 生涯規劃教育投資: 可申請專業證照考照學費或其他學習費用。
- 學習資源與輔導: 提供學習設備補助、圓夢計畫輔導,以及心靈成長、理財、相關親子活動、發展學習課程等資訊。
- 專業社工支持: 媒合長期認養之單位投入關懷,並由專案社工介入協助。
- 優先資源提供: 優先提供其他協助性措施與福利資源。
本計畫強調「權利義務相對等」之精神,參與學子須積極配合以下規範:
- 志願服務工作: 每年回饋服務時數不得少於 40 小時。
- 參與系列活動: 每年應參加本會辦理之新生代系列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 18 小時。
- 出席頒發典禮: 應出席每學期舉辦之助學金頒發活動。
1. 本計畫經費來源係結合在地企業與善心人士捐款,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參加本計畫須配合各項輔導措施及參與各項活動。期間如不配合接受輔導或未落實核心理念而嚴重影響工作持續性,除大幅刪減享有之福利服務外,並由本會函請通知改善;如持續未改善,經本計畫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將函文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2. 【排他條款】參與本計畫之學子,不得同時具備其他相近性質的助學計畫之助學身分,如經查證屬實,則無條件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請至總會官網下載申請表單,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後,以郵寄方式送交至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本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將由專案人員去電並約定當面訪視的時間。
- 1. 計畫申請書(請至官網下載)
- 2. 戶籍謄本 或 戶口名簿影本
- 3. 最近一次之學業成績單影本
- 4. 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中低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