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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自送)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大學以上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

『大學以上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本會為關懷優秀青年學子,鼓勵努力向學、品學兼優之學生,培養未來社會中堅人才,特設立本獎助學金,以協助有志青年跨越經濟困境,積極追求理想與目標,實踐人生夢想。
⏰ 申請期間: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
🎯 一、申請資格與遴選條件
📌 申請對象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 戶籍與資格要求
  • 設籍限制: 設籍 臺北市新北市 滿一年以上。
  • 學業成績: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 操行成績: 操行優良。
  • 經濟條件: 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
💰 二、獎助內容與名額
  • 獎助金額: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
  • 獎助名額: 至多 50 名
  • 頒發方式: 配合本會大型公益活動時公開頒發,請受獎者親自領取並務必全程參與活動
💻 三、評審方式與流程
📌 實施四大審查階段:
  1. 資料審查: 依據申請表件完整度進行篩選。
  2. 初審通過: 符合資格且件全者通過初審。
  3. 複審與訪視: 由本會教育委員會進行複審,並安排家庭訪視
  4. 決審與通知: 本會決審確定後,以書面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 四、個資使用同意說明
申請人需同意個人資料提供予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含將捷集團)使用。

本人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供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含將捷集團),於聯繫通知、行政作業、獲獎資訊公告(含官網揭露)及人才招募等特定目的範圍內,依相關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

📂 五、應備申請文件(請依順序裝訂)
⚠️ 注意:未依下列順序裝訂,或申請文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申請表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 1. 使用規定用紙申請書(需貼本人半身2吋照片、家長簽章、申請人簽名)
  • 2.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正本
  • 3. 學校核發前一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
  • 4. 自傳(600字內,須詳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 5. 當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 6. 市政府核發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註:第 5 點及第 6 點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經由核發單位加蓋核章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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