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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轉知】教育部為協助承擔家庭主要照顧責任之青(少)年照顧者,各大專校院請以學生事務處為單一窗口,運用篩檢指標及個案管理原則,提供輔導支持及資源轉介服務

為協助承擔家庭主要照顧責任之青(少)年照顧者,各大專校院請以「學生事務處」為單一窗口,運用篩檢指標及個案管理原則,提供輔導支持及資源轉介服務,詳如說明。
一、背景說明:
114年12月16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建議,希望強化擔任家庭主要照顧者之青少年支持協助措施,行政院於115年3月5日第3992次院會決議,整合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本部各項措施,以紓解承擔照顧責任青少年壓力與負擔,促進更多元之生涯發展機會。
二、執行作法:
各大專校院請依以下 3 步驟 (詳如附件),及時辨識就學中或因家庭照顧壓力被迫中止學業之學生,提供關懷輔導、協助重返校園:
🔍 (一) 步驟 1:「主動發掘擴大篩檢」
將青(少)年照顧者篩檢指標 (1.需照顧家中傷、病、障礙或衰弱成員、2.因照顧影響學業或生活),納入學生新生篩檢、學務處每學期關懷信(在學 / 休學)問項。
班級導師、註冊組、住宿組、生輔組皆可運用前開篩檢指標,主動發覺潛在個案。
🏢 (二) 步驟 2:「單一窗口諮詢服務」
學務處擔任單一諮詢窗口,提供家庭照顧者諮詢服務,如長照宣導單張摺頁,強化預警機制。
🤝 (三) 步驟 3:「專業評估資源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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