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屏東縣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校內收件截止日期至115年3月23日止
【申請公告】屏東縣政府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
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
為培育屏東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就讀相關領域之優秀學子。
🎓 一、申請資格與對象
📌 (一) 基本條件
- 設籍 屏東縣 6 個月以上。
- 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
📌 (二) 專業領域要求
就讀以下相關科系領域: 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 (三) 成績標準
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 (甲等) 以上。💰 二、獎助名額與金額
每名發給獎學金 新臺幣 3,000 元。
- 大學部:60 名
- 碩士班:20 名
- 博士班:10 名
※ 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 三、申辦方式
本校採統一交件申請,由學校初審後報請屏東縣政府核發。
請於申請期間內將紙本資料繳交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陳先生
(02-2311-3040 分機 1235) -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
(02-2871-8288 分機 7925)
📄 四、應檢附申請資料
- 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需經系所及學校核章)。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具當學期註冊章或提供在學證明)。
- 戶籍謄本(需顯示設籍屏東縣滿6個月)。
- 學期成績單正本(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
※ 未依規定(如證件不齊、未經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