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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法治權益宣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相關資訊宣導

【轉知公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開放式轉介平臺」運用資訊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5年2月26日總護業字第 11501002310號函辦理。
※ 敬請各相關業務單位及各級學校協助轉知,視實際需要參考運用。
🤝 提供政府機關即時辦理案件轉介與保護服務
🏛️ 一、設立依據與服務目的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係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設立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受法務部指揮監督。

📌 核心目的
為即時提供符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3條第1款、第2款及第6款規定之 犯罪被害人或家屬 保護服務或相關協助。
💻 二、平臺運作方式
💡 轉介流程:政府機關通報 ➡️ 轄區分會評估 ➡️ 提供相關保護服務
  1. 該會於其全球資訊網建置「開放式轉介平臺」,提供政府機關辦理轉介作業。
  2. 轉介後,將由當事人住居地之轄區分會進行開案評估。
  3. 視評估結果,提供所需之相關保護服務與協助。
🏫 三、適用時機與對象
  • 考量各級學校於學生 發生重大傷亡涉及刑事案件 時,相關單位可能接觸符合前揭規定之對象。
  • 本部各相關業務單位於督導或推動學校業務時,亦有轉介需求,爰請協助運用。
🌐 四、平臺連結資訊

如有符合條件之個案,請逕至下列網站辦理轉介:

前往開放式轉介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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