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及表揚事宜,本校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
友善校園獎評選薦送說明
獎勵學輔工作卓越表現,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計畫目的
為獎勵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表現卓越之績優學校及傑出人員,激勵教育人員積極參與學輔創新工作,落實教育部政策及方案,營造友善校園,特辦理本項計畫。
獎勵表揚資格
(一)卓越學校獎
積極推動學輔工作成效卓著、具推動特色且足為楷模者。
(二)特殊貢獻人員獎
長期致力於學輔工作之推展,對學輔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足為楷模者。
(三)傑出人員獎
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校內受理期限
敬請有意參與薦送之人員,於下方期限前檢附相關表格及佐證資料,送至:
下班前截止
表件下載
檢附本案評選要點、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如附檔。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網站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