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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及表揚事宜,本校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

教育部115年友善校園獎評選薦送說明 - 生輔暨校安組
教育部 115 年

友善校園獎評選薦送說明

獎勵學輔工作卓越表現,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計畫目的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0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5194B號函辦理。

為獎勵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表現卓越之績優學校及傑出人員,激勵教育人員積極參與學輔創新工作,落實教育部政策及方案,營造友善校園,特辦理本項計畫。

獎勵表揚資格

(一)卓越學校獎

積極推動學輔工作成效卓著、具推動特色且足為楷模者。

(二)特殊貢獻人員獎

長期致力於學輔工作之推展,對學輔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足為楷模者。

(三)傑出人員獎

1. 傑出學輔主管獎 從事學輔工作表現優異之學校行政單位各級主管且足為楷模者。
2. 傑出學務人員獎 從事學生事務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3. 傑出輔導人員獎 從事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4. 傑出導師獎 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5. 傑出行政人員獎 對學輔政策方案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級政府行政人員 (包括各級政府設立之輔導諮商中心人員、主任及督導)。
(四)薦送查核注意事項

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校內受理期限

敬請有意參與薦送之人員,於下方期限前檢附相關表格及佐證資料,送至:

博愛校區 生輔暨校安組
115年4月10日 (五)
下班前截止

表件下載

檢附本案評選要點、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如附檔。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網站專區下載: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務工作專區」 標題:「115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初選相關表件」 前往下載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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