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雲林縣政府 2026 頒授「雲林之光」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3日止
⚠️ 校內申請截止提醒
為配合行政彙整作業,請務必於 115年4月13日(星期一)前 完成線上登錄並將紙本申請文件送達所屬校區辦理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 重要日程與資訊
● 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 115年4月13日(一)止(校內申請截止日)
● 採計區間: 獎項事實須於 114年5月1日 至 115年4月30日 期間
● 表揚時間: 暫訂於 115年6月3日(三)下午 2:00
● 表揚地點: 雲林縣政府大禮堂
🏫 校內收件與諮詢
完成線上登記後,請將紙本資料送至所屬校區辦理彙送:
📍 博愛校區
承辦人:廖先生(分機 1213)
承辦人:廖先生(分機 1213)
📍 天母校區
承辦人:林小姐(分機 7925)
承辦人:林小姐(分機 7925)
📞 主辦單位聯絡窗口 (雲林端)
麥寮鄉豐安國小 (承辦學校)
陳瑞旭 老師:(05) 693-2759 分機 101
陳瑞旭 老師:(05) 693-2759 分機 101
※ 關於「表揚門檻標準表」之各項競賽項目及得獎等級之認定,如有疑義可逕洽主辦單位諮詢。
✅ 申請資格與標準
- 適用範圍:藝文、教育、體育及其他符合標準之各類競賽。
- 標準一:經雲林縣政府遴選參加全國性競賽,符合「表揚門檻標準表」者。
- 標準二:經雲林縣政府核定參加之國際性正式比賽獲優勝者。
- 標準三:自主參加中央部會主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公辦活動,符合門檻者。
📄 應備文件(請依序裝訂)
- 推薦書:依類別填寫並核章。
- 成績證明:獎狀或成績證明文件影本(須簽註「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 競賽規程:檢附該項競賽之規程、辦法或簡章。
- 佐證資料:參賽格局達 6 縣市(含)以上之秩序冊或賽程表。
- 其他:設籍雲林縣之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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