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自送)財團法人台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五屆114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日止
財團法人台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
「第五屆 114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秉持「莫以善小而不為」、「積跬步以致千里」精神,
鼓勵品行優良、表現傑出之優秀青年學子。
ℹ️ 特別申請資格:
本獎學金針對已領取 114年教育部弱勢助學金,
且所得級距限定為 超過40萬 ~ 90萬以下 之學生。
本獎學金針對已領取 114年教育部弱勢助學金,
且所得級距限定為 超過40萬 ~ 90萬以下 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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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 20,000 元 (共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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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 115年 03月0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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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採 書面郵寄 申請。寄至:338013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
收件人:九如禪林基金會 啟
申請資格詳情
- 學籍: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 (同114年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資格)。
- 經濟條件:已通過政府審核並領取114年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限定為超過40萬~90萬以下。
- 成績要求:
- 113學年度 (上下學期) 平均成績達 85分以上;或
- 全班名次前 3 名。
- 德行表現:德行成績 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 (記過及刑事紀錄)。
- 公益服務: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 其他:須經過面談審核,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 (預計115/06/26舉辦)。
申請應備文件
⚠️ 注意:請以雙面列印為原則,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 申請表 (附件一)。
- 學校證明文件正本 (附件二);或學校核發之弱勢助學金核定通知/繳費單影本。
- 113學年度 (上下學期) 成績單正本 (可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 113學年度德行成績單 (若無分數則以獎懲紀錄為主)。
- 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良民證)。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全戶)」影本。
- 自傳 (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與自我期許)。
- 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 (選備) 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 (加分項目)。
重要時程與流程
- 申請截止:115年 03月01日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補件截止:115年 03月04日
- 獲選公布:預計五月底公布獲選名單
- 頒獎典禮:115年 06月26日 (五)
評選方式:分為初選 (資格審查) 與複選 (面談審查)。面談將針對社團參與、志工經驗、未來規劃等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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