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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自送)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

【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申請開跑,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同學自行郵寄申請。

※申請前,請詳細閱讀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施行辦法

 

一、辦理名稱: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1120日(五)止。

三、申辦方式:一律採取掛號郵寄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郵寄地址:105017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556641號地下室。

收件人: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啟。

四、申請資格:

(一)申請者需附113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二)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

(三)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四)新生申請者:

1.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五)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

(二)在學證明書。

(三)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四)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

(五)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六)申請學生自傳表。

(七)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非必備,可加分)

六、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七、如對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單位詢問: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林秀傑執行秘書(電話:02-2514-9682)。

地址:105017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556641B1

電子信箱:taiwan.epilepsy@gmail.com

網址:http://www.epilepsyorg.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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