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114學年度大專院校清寒獎學金」申請,校內收件截止日期至114年10月1日止
【公告】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114學年度大專院校清寒獎學金」申請開跑,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同學踴躍申請。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114學年度大專院校清寒獎學金」。
二、校內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日(三)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廖先生(電話:02-2311-3040分機1213)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電話:02-2871-8288分機7925)
四、申請資格:
(一)獎學金發放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大學部學生,經本會發函的就讀學校推薦。不包含延修及進修班學生、夜間部、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且未享有公費者。
(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特殊境遇相關證明文件,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暨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學生填寫本會清寒獎學金推薦表,並親筆簽名。
(二)前一學年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暨操行成績影本。
(三)11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五)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六)相關清寒證明。(低收入戶)。
(七)個人特殊表現事蹟相關證明(若有請提供)。
(八)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凡已獲其他助學金或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六、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七、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單位詢問:
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 彭淑榮專員(電話:02-2977-2067)。
地址:241004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0號5樓。
電子信箱:lin.fcsw@msa.hine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