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9日止
【公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開跑,歡迎符合資格有意申請之本校在學學生踴躍申請!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一、本校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9日(四)17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廖先生(電話:02-2311-3040分機1213)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電話:02-2871-8288分機7925)
三、申請對象: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 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 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四、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申請學生請備妥下列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惟一年級新生申請發給獎學金者,以第二學期申請為限。
- 申請書。
- 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 獎懲紀錄。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五、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六、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李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2023)。
七、參考網站:(網址:https://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1034)。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