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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兵役訊息】113學年第2學期儘後召集申請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截止

儘後召集:已服完兵役者(學校無法主動辦理儘後召集,請同學依據辦理期限進行申請)。

1.服完兵役者稱為後備軍人,由後備指揮部列管,定期辦理教育召集、點閱召集、勤務召集等後備軍人訓練,期間申請儘後召集,平時可免除各項召集,以免影響學業;在戰時可儘量延後召集。

2.除役年限:校官及士官長58歲、尉官及士官50歲、志願役士兵45歲、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

3.召訓次數: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後備軍人教育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基此,為滿足後備部隊作戰需求,自110年起,國防部解除教召未滿 4 次之軍、士官(不含士兵)「編管 8 年」政策,放寬至「退伍12年」。

※學校無法主動辦理儘後召集,請同學依據辦理期限進行申請。

※繳交期限:至114年3月31日止。
※繳交資料:服役退伍令或結訓證書影本。
※繳交地點:博愛校區 行政大樓三樓 生輔暨校安組

                                天母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 分區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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