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彙送)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群園助學金─群園事業機構助學計畫」(校內申請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
一、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注意:擁有以下身份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低收入戶、滿30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夜間部、進修部學生。)
二、申請資格:
於修業年限內,操行80分以上(含80分)、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
三、申請辦法:
1.學校推薦:由學校推薦後,再由本機構審查裁量決定。申請人需至【群園助學系統http://chionyuan.sino1.com.tw/】填寫申請表、送出資料並檢附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統一由學校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
2.學生自行申請:學生自行申請者,需自行至至【群園助學系統http://chionyuan.sino1.com.tw/】填寫申請表、送出資料並檢附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本機構將依申請人數進行評比排序,就每年預算提供補助名額。
四、申請文件:
(一)推薦學校提供:被推薦學生名冊。(本機構提供下載表格)
(二)學校推薦或自行申請學生皆需提供以下資料:
1. 群園助學金申請表(本機構提供下載表格)
2. 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機構提供下載表格,需簽名)
3. 被推薦學生自傳:含個人簡介、家庭狀況、求學經驗、未來展望、自我推薦獲得助學金的理由等。 (需另附紙本)
4. 學校推薦函:含推薦原因及學習狀況。(需師長簽名,另附紙本)
5. 最近學期成績單(影本可,操行需80分以上、學業成績需平均70分以上)
6. 已繳費之註冊繳費單之影本
7.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可)
8. 全戶財產證明(影本可)
9. 全戶所得稅證明(影本可)
10. 被推薦學生本人帳號影本
(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第8及第9項)
五、通訊方式:
聯絡電話:(04)2220-8038 傳真:(04)2220-5178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268號
六、補助金額:
大專院校學生每名貳萬元,基金會有審核決定權,得視預算針對補助名額與申請人之急迫需求順序給予補助。
七、審查:
一、由本機構組成審查小組核定最後補助之名單。
二、公佈審查結果:本機構審查會議後於官網公告,並發文各校及推薦單位。
三、申請人須據實填寫申請單,如經查證不符事實者即取消補助資格。
八、核撥:
基金會於每學期公告通過審查名單後30日內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