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導師業務宣導】114年班級輔導費申請事項 (Notices of applying class budget in the 114 year)
班級輔導活動經費
相關核銷規定
為鼓勵輔導教師透過各項活動(如師生座談會、團體輔導、聯誼活動、參觀、競賽等)提升輔導效能,特依據《臺北市立大學輔導教師制實施要點》辦理本學期輔導活動經費補助。
補助對象與經費額度
※ 以班級人數為上限,核實支用。
經費補充說明:若有多筆單據需核銷,請集中黏貼於同一張請購單上以利作業。
核銷辦理期限
核銷應檢具資料
辦理班級活動費核銷,請檢具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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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
請註明加會「學務處生輔暨校安組」或「學務處分區學務組」。請務必註明系級與班級,並黏貼發票或收據 (需檢附消費明細)。
本校統編:03763109 -
輔導活動紀錄
格式不拘(如:輔導活動紀錄表、會議紀錄等)。
- 出席師生簽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