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導師】113年班級輔導費申請事項 (Notices of applying class budget in the 113 year)

113年度班級輔導活動經費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為鼓勵輔導教師藉由師生座談會、團體輔導晤談、家長座談會、師生交流之聯誼活動、學生輔導議題會議及各項班級活動(如參觀、訪問、競賽、聯誼、班級展演... 等)各項輔導活動,輔導學生課業學習、生涯規劃等,有效提升輔導效能。本學期規劃補助學士班各班、碩士班1-2年級(含學位學程、不含在職進修碩士班)、博士班1-3年級輔導活動經費。每學期每位學生最高補助80元,以班級人數為上限,核實支用。

經費補助補充說明
(一)每學期每位學生最高補助80元。
(二)若有多筆單據需要核銷,請集中於同一張請購單上。
辦理期限: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經費請於113年7月10日前完成申請。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請於113年12月10日前完成申請。

辦理班級活動費核銷,請檢具以下資料:
(一)「請購單」(如附件):此格式已註明加會學務處生輔組(學務處分區學務組),請老師務必在請購單上註明系級、班級後,直接印出並黏貼發票或收據,請打統編(本校統編03763109),發票需檢附消費明細,填寫方式請參考附件範例。
(二)「輔導活動紀錄」:格式不拘,如:輔導活動紀錄表、會議紀錄等。
(三)「出席師生簽到表」。
其他訊息詳如公告,謝謝您!

聯絡人:
博愛校區 學務處 王陳億 分機1235
天母校區 分區學務組 龐上泰 分機7904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