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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導師業務宣導】114年班級輔導費申請事項 (Notices of applying class budget in the 114 year)

【公告】114年度班級輔導活動經費相關規定 - 學務處
114年度

班級輔導活動經費 相關核銷規定

為鼓勵輔導教師透過各項活動(如師生座談會、團體輔導、聯誼活動、參觀、競賽等)提升輔導效能,特依據《臺北市立大學輔導教師制實施要點》辦理本學期輔導活動經費補助。

補助對象與經費額度

補助對象 (不含在職進修)
學士班 碩士班 1-2年級 博士班 1-3年級
補助額度上限
80 元 / 每位學生

※ 以班級人數為上限,核實支用。

經費補充說明:若有多筆單據需核銷,請集中黏貼於同一張請購單上以利作業。

核銷辦理期限

113-2 學期
經費申請截止日
114年7月10日
114-1 學期
經費申請截止日
114年12月10日

核銷應檢具資料

辦理班級活動費核銷,請檢具以下資料:

  • 請購單

    請註明加會「學務處生輔暨校安組」或「學務處分區學務組」。請務必註明系級與班級,並黏貼發票或收據 (需檢附消費明細)。

    本校統編:03763109
  • 輔導活動紀錄

    格式不拘(如:輔導活動紀錄表、會議紀錄等)。

  • 出席師生簽到表

承辦人聯絡資訊

博愛校區 王陳億 先生 學務處生輔暨校安組 分機 1233
天母校區 龐上泰 先生 學務處分區學務組 分機 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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