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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急難濟助訊息】(彙送)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5年0624豪雨受災學生助學金」申請辦理公告

中央氣象署於115年6月24日發布豪雨特報,造成國內部分地區嚴重災情 。為協助因本次豪雨不幸受災的弱勢家庭子女能安心就學,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特提供「重大天然災害受災家庭子女助學金」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

以下為本次助學金之申請要點,請大家協助周知 :

(一)申請資格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 受災事實:因「115年0624豪雨」導致家庭受災,且於重大天然災害發生起三年內者 。

  2. 身分限制:限低收入戶弱勢受災家庭子女 ,且享有公費待遇、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

  3. 學籍限制:本校在學學生 。

(二)補助標準(大專院校)

  • 大專院校(含研究生):每名新臺幣 15,000元

  • (註: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

(三)學校收件截止時間

  •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上學期): 115年9月10日起至10月5日止

  • (因學校生輔組需統一彙整、核對文件並寄交賑災基金會 ,請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四)應備申請文件

  1. 助學金申請書(請至生輔組網頁下載)。

  2. 115年0624豪雨之「受災證明文件」(如地方政府或區公所開立之受災證明)。

  3. 低收入戶證明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

  4. 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5. 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 切結書(切結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

💡 承辦人溫馨提醒

  • 如果您的家庭除了就學受到影響外,住屋也因本次豪雨導致淹水達50公分以上 ,或有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需要租屋或住宅重建重購等狀況 ,賑災基金會亦有提供多項「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 。該類住宅與生活賑助需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區公所統一受理審查與造冊 ,若家中有相關需求,請逕向戶籍地之區公所或社會局洽詢辦理 。

  • 如對本助學金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親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人(或電洽校內分機),我們將竭誠為您協助!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官方網站:https://www.tf4d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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