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114學年度校園霸凌防制計畫
校園霸凌防制計畫
臺北市立大學|營造友善、安全、無霸凌的校園環境
防制準則第7條規定:
學校致力於建構安全校園,透過「防制委員會」推動各項策略,落實霸凌防制教育,確保教職員工生免於霸凌威脅。
組織與推動
- 成立「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 委員包含教師、行政人員、輔導人員、外聘專家及學生代表。
- 定期召開會議,研擬防制政策與檢討執行成效。
宣導與增能
- 每學期辦理防制霸凌宣導活動(如講座、海報)。
- 加強教職員工法治教育與輔導知能研習。
- 將防制霸凌議題融入課程與導師時間。
輔導與處置
- 啟動輔導機制,對當事人進行心理諮商與協助。
- 推動「修復式正義」,促進關係修復與和解。
- 必要時轉介專業機構或尋求法律扶助資源。
霸凌事件處理流程
1
申請/檢舉
當事人或知情者
向學務處提出
向學務處提出
2
受理與初審
3個工作日內
召開審查小組會議
召開審查小組會議
3
調查處理
組成調查小組
2個月內完成調查
2個月內完成調查
4
審議與執行
防制委員會確認結果
執行輔導或懲處
執行輔導或懲處
申訴與求助管道
若發現或遭遇霸凌事件,請立即聯繫我們,學校將保密並提供協助。
另與轄區警局(中正一分局、士林分局)簽訂支援約定書,確保校園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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