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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分區學務組】公告「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相關申請訊息詳見附件

【長庚醫療】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 學務處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提供

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計畫目的

為協助家境清寒學生順利完成醫療產業相關科系之學業,特制訂本計畫,協助學生專注於課業,進一步提升就業競爭力。

一、申請對象與條件

📌 申請對象 (科系限制):
  • 需就讀大學,或專科四年級(含)以上相關科系
  • 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藥劑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資訊處理、醫療相關儀器維修、機電相關維運保養、工程/工務等。
📌 經濟與成績條件:
  • 案家經濟條件符合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每年限額60人
  • 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
  • 無記過、警告、申誡等懲處紀錄。

護理相關科系學生於相同補助期間,僅能於「本計畫」及「長庚護理公費生計畫」間,擇一申請

二、補助內容

校外租屋費
3,000 元/月/人
生活費
3,000 元/月/人
學雜費、宿舍費、實習費

申請人需先申請政府學雜費補助,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如制服費)。

三、申請方式與聯絡人

  • 開放相關科系學生申請,隨到隨審
  • 填寫申請書,逕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審核 (包含申請書與合約書)。
  • 審查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長庚計畫聯絡人:許智傑 先生 (03) 328-1200 分機 5175

四、服務義務與相關規定 (非常重要)

申請者視同同意應負之義務,畢業後相關求職與服務規定如下:

求職與服務年限義務

畢業後應優先至長庚體系或仁愛醫院求職面試。經召募錄取並報到者,任職該科系相關職務,應服務年數需相對應補貼年數
(例如:由本院補助累計一年者,需任職該科系相關職務一年,以此類推。)

違約歸還規定

若經召募錄取但未報到者,需歸還所有補助金額;經錄取報到,但未完成應服務年數者,以日數為計算單位,依比例歸還補助金額。

若未獲錄取之保障

接受補助者依規定前往求職,若最終未獲錄取者,亦無須繳回先前補助款,請同學安心申請。

下載完整計畫簡章與申請書表單

※ 內含申請書(附件一)與合約書(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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