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急難濟助訊息】 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傳德急難濟助專案實施要點」相關資料,請有需求之同學,請洽該基金會申辦。
傳德急難救助專案實施要點
為協助遭受傷病、急難或災害之個人或家庭度過危機,提供個案經濟支持,扶助自立,特訂定此實施要點。
救助對象
個案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
醫療扶助
個案遭逢意外事件或罹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或醫療設施設備者。
緊急生活扶助
個案遭逢天災、意外、家庭變故、罹患重大疾病、死亡,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長期扶貧
個案屬於長期扶貧,一年以上案情為弱勢家庭,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申請與審核流程
為使補助經費有效運用,救助對象需經由 醫院、社政單位、機構等轉介,填寫「急難救助轉介表」向本會提出申請。
經訪視評估案家實際狀況,符合扶助資格者填具「個案開案表」並擬定處遇計畫。補助期間將派員持續訪視評估,視改善情況調整補助。
受款者以 案主 為對象,由家眷或機構代收者須提出代收原因證明。
補助經費核撥
各項補經費由本基金會視個案狀況全權審核核撥,以提供短期性經濟協助為原則。
※ 經 FB、YT 及本基金會官網等網路披露後,若案家情況特殊者,將依其實際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清單與轉介須知
- 本會急難救助轉介表。 ※ 需經個案或其家屬簽名確認;若無法簽名,轉介人員需備註原因。
-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醫療診斷證明書。
- 政府補助核定公文、身障證明影本 (若有)。
- 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 所得清單與財產清單 或 低收/中低收證明 (二擇一)。
- 個案居家環境及個案受傷等 橫式照片 3~5 張。
- 肖像權同意書 (做為個案募款影片使用)。
本會評估時會視文件完整度進行 電訪、實地家訪或院訪。無法配合訪視者恐無法核予補助。
若近期已接受或當月同步申請其他單位補助,本會可依資源情形評估 調整補助額度或暫緩補助。
以 轉帳方式 撥付。通過後需提供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時請註明是否有帳戶凍結或強制扣款情形。
結案作業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將予以結案,結束後續追蹤與募款,並下架個案影片:
- 案件當事人要求下架影片。
- 轉介社工認定不用再後續追蹤、可以結案之情形。
- 案件當事人已歿。
- 案件當事人已失連絡。
- 案件申請逾二年。
- 其他由本會視個案情形結案。
稅務重要提醒
補助款金額將列計為 當年度收入。
本會將依國稅局規定寄發扣繳憑單,請申請人留意。
※ 本要點經傳德基金會會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最後修訂:112 年 3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