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就業貸款公告】有關112學年度學生申貸就學貸款「校外住宿費」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5條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略以,
學生可申請就學貸款之申貸範圍為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住宿費申貸金額為該校住校宿舍費,校外住宿學生申貸之住宿費,以該校住校宿舍費之最高者為限)、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生活費及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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