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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急難慰助】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急難救助】政府與民間急難救助資源統整 - 助學專區
臺教技通字第 1122301906 號 函

政府與民間急難救助紓困資源統整

為協助因一時急難事故致經濟陷困之學生與家庭,本校彙整衛生福利部推動之各項急難救助資源與民間管道,期能提供即時性經濟支持。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中央衛福部方案】針對因一時急難事故致經濟陷困之個人及家庭,提供即時性經濟支持及完整性福利服務。透過速評、速發方式提供救助金以紓解急困。

  • 提供一次性關懷救助金,或分月分次發放。
  • 結合社工專業評估與個案管理機制。
  • 提供其他福利服務轉介及配合措施。

地方政府急難救助

《社會救助法第21條》適用情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同有關證明,向 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政府) 申請急難救助:

1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2

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3

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失業、失蹤、入營服役、入獄服刑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4

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困。

5

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於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6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主管機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

民間單位急難救助資源

社會公益團體與慈善基金會聯絡管道

除政府資源外,國內亦有多家民間慈善團體提供立即性之醫療、喪葬、生活補助等急難救助。以下列舉部分代表單位,完整名單請下載下方附件查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
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提供醫療、喪葬、一般急難生活補助、天然災害緊急救助等。

0800-787-080

財團法人法鼓山
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提供急難救助、災害救助、醫療與生活補助、百年樹人獎助學金。

(02) 2893-9966

財團法人
永瑞慈善事業基金會

針對罹患重病、失業入獄等家庭主要生計者提供生活費及醫療補助。

(02) 2523-2422

※ 申請民間補助多有時效限制(如事故發生 3 ~ 6 個月內),請盡速洽詢各單位社工辦理。

相關公函與法規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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