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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自送)114學年度第2學期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日期為9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

114學年度第2學期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申請公告
114 學年度 第 2 學期 (115年辦理)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感謝警界辛勞並鼓舞警察士氣,特設立本獎學金。期盼讓警察子女能平安長大、安心向學。

官方受理寄件期限

115年9月15日 起至 10月20日

※ 以郵戳為憑。免經學校統一造冊,請申請人將申請表「送交推薦單位蓋章」後,備妥文件自行掛號郵寄。

需自行紙本掛號寄件

雙軌身分類別 與 獎助金額

獎勵部分 (現職員工子女)

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 A 大學組大學/四技/二技 10,000 元/名
  • B 專科組五專四五年級/二專 10,000 元/名
  • C 高中組高中學生 5,000 元/名
  • D 高職組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 5,000 元/名

獎助部分 (因公傷亡子女)

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員工子女。※ 註:病故不予受理。

  • E 大專組大學/專科 10,000 元/名
  • F 高中職組高中職/五專前三年 5,000 元/名
  • ※ 獎助部分(E、F組):大專組、高中職組每一個學程只補助一次。

申請資格與成績門檻

基本學籍資格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 (含夜校生)

資格排除條款 (極重要)

  • 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 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成績要求

  • 學業成績平均 (獎勵-現職員工) 80 分以上
  • 學業成績平均 (獎助-因公傷亡) 60 分以上
  • ※ 且每科均須及格。

送件防雷區:大一新生與高一新生特別規定

高一新生 無法申請

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尚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大一新生 申請方式

大一新生請用高三下學期成績單,申請「高中職組(C、D組)」,並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申請應備書面文件

申請時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資料如有缺件者不接受申請,且不另行通知。

1 專用申請表 乙份 ※ 必須由「推薦單位 (警察單位或學校)」蓋章。
2 114下學期 成績單 需為 114學年第二學期 之成績單影本。
3 身分與戶籍證明 戶口名簿影本(省略記事),用以證明親子關係。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大專組需附在學證明;高中職組附學生證影本(需有註冊章)。
5 警察單位 職務相關證明 現職: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 或 服務證正反面影本。
因公傷亡: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 或 撫卹金證書影本。

作業時程與寄送流程

基金會 官方受理寄件期限

115年9月15日 起 至 10月20日 止

(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申請人必備:單位推薦 + 自行掛號寄件

  1. 由警政或學校推薦 (擇一申請)
    下載申請表填寫,並交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或「各級學校」蓋章推薦。勿重複申請。
  2. 紙本掛號寄至基金會
    備妥文件後,於期限內自行掛號郵寄至「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表單下載與結果公告

審查結果將在基金會網站公告,並發函機關學校。得獎者本會將專函通知,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基金會收件與聯絡資訊:

收件單位: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掛號郵寄地址:106480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聯絡人:童淑華 小姐

聯絡電話:(02) 2702-9299

官方網站:www.swallow.org.tw

電子信箱:swallow27029299@gmail.com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發文字號:燕字第1150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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