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115-1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日期為115年10月12日(一)17時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備齊文件交至兩校區承辦人
新竹市 高中職以上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cite: 44]
為獎助設籍新竹市之清寒優秀學生,減輕就學負擔,特設立本獎學金。期盼風城學子能安心就學,透過教育翻轉未來,持續在學業上精進。[cite: 44]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 逾期不受理。本專案不接受個人申請,必須將紙本資料繳交至學校,由校方初審核章後統一造冊送件。
[cite: 44]申請資格與門檻限制
戶籍與學籍限制
需 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含進修部)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cite: 44]
清寒條件證明 (符合其一)
申請表需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cite: 44]
※ 若學校未於申請表上認定核章,亦可檢附「里長證明書」作為清寒依據。[cite: 44]
資格排除條款 (極重要)
已享有公費 或 已領取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cite: 44]
前一學期 成績換算要求
- 分數欄位填寫[cite: 44] ※ 若成績為等級制,務必換算![cite: 44] 換算為 小數點後二位 之分數[cite: 44]
-
高中職學生 特別規定[cite: 44] 必須提供班排名[cite: 44]
申請應備書面文件
證件不齊、逾期,或學校未完成初審造冊者,概不受理。未錄取者概不退件。[cite: 44]
作業時程與校方送件流程
115年10月12日 (一) 17時前
請將相關書面申請文件備妥,於上方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學校需初審造冊,並完成紙本彙整寄送作業。
新竹市政府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10月11日 起 至 10月31日 止
[cite: 44](此為學校辦理初審、造冊彙轉之期限,學生個人申請概不受理)
[cite: 44]給承辦老師的送件提醒:
1. 申請表件需由 學校初審合格。[cite: 44]
2. 請將合格案件 彙整填入「原始名冊」。[cite: 44]
3. 請於 1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前,將申請表與名冊以紙本函送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特前科核辦(以郵戳為憑)。[cite: 44]
表單下載與結果公告
錄取名單預計於 11月底公佈於新竹市教育網公告欄,並專函通知錄取學校轉知。[cite: 44]
市府收件與聯絡資訊:
專案單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特前科
[cite: 44]聯絡人:陳珮瑜 小姐
[cite: 44]聯絡電話:(03) 542-7974 分機 104
[cite: 43, 44] [cite: 44]郵寄地址:30051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cite: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