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115年度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獎學金,校內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一)17時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備齊文件交至兩校區承辦人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為培育國家英才,鼓勵軍榮眷子女、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生敦品勵學、進取向上,特設置本獎學金,期盼學子日後能貢獻國家社會。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 逾期不受理。本專案不接受學生自行寄件,必須將資料繳交至學校,由校方驗證後統一造冊函送。
專科生 (四五年級)
大學生 (一至四年級)
研究生 (碩、博士班)
三大獎勵對象與名額分配
軍榮眷子女
- 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
- 大學/專科生:榮(遺)民未支領退休俸、生補費、贍養金等,或上校以上支領退休俸但未任職公務機關(或不能領教育補助)之子女。
研究生、大學生、專科生 各 1 名
身心障礙學生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研究生 10 名 | 大學生 20 名 | 專科生 5 名
低收入戶學生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研究生 10 名 | 大學生 35 名 | 專科生 5 名
共通資格排除條款
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
成績門檻與應備書面文件
申請表件資料不全,或未經學校承辦單位驗證核章者,基金會將不受理。
共通必備文件
- 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
- 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甲等(80分)或 A 等以上。(研究生免付)
依申請類別 檢附證明
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 現任職公務機關之榮民,需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作業時程與校方送件流程
115年10月12日 (一) 17時前
請將相關書面申請文件備妥,於上方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學校需驗證核章並統一函送。
基金會 官方收件截止日
115年11月1日 止
(此為學校辦理初審、造冊彙轉之最終期限,學生自行寄件不受理)
給承辦老師的作業提醒:
1. 軍榮眷類:請各校實施甄選,嚴格控管名額(研/大/專 各 1名)送件。
2. 身障與低收類:請學校驗證後彙齊函送,由本會統一評審。
3. 經本會核定獲選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放棄,否則將刪減該校下年度推薦名額。
表單下載與結果公告
經評定獲獎者,將登錄於基金會網站公告。得獎獎狀與支票將以掛號函寄就讀學校轉發。
基金會聯絡與收件資訊:
專案單位: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聯絡人:洪 秘書
聯絡電話:(02) 2377-0726 轉分機 610
傳真號碼:(02) 2377-0967
官方信箱:台北市大安區安居街98巷22號 (郵遞區號106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