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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自送)115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三)止。

115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申請公告
115 年度 申請公告

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會計系清寒優秀學生專案

為感念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 宋作楠先生 對會計教育與實務無私的奉獻,特設立本獎學金,以獎助各公私立大學家境清寒、品學兼優之「會計系」學子。

基金會 官方申請期限

115年9月1日 起至 9月30日

※ 以郵戳為憑。本專案免經學校初審,請符合資格者備妥文件「自行函寄」至基金會。

需自行紙本函寄送件

獎助學金 發放金額

60,000 元/名

一次性全額發放

全國 發放名額

本年度不超過 24

預計12月舉辦頒獎典禮核發

申請資格與成績要求 (專屬會計系)

科系與年級限制

就讀公私立大學 會計學系,且為 二年級(含)以上 之大學部在校學生。
※ 必須經「系主任推薦」。

清寒條件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者。
(需檢附相關所得清單或低收證明)

前一學年 成績要求

  • 學業總平均 (或班排前50%) 75 分以上
  • 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成績門檻 例外條款

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 75 分或全班排名達前 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優先核發審查順序

符合資格人數超過限額時,審查小組將依下列次序優先發放:

1. 政府列冊之一、二、三級低收入戶
2. 父母雙歿 / 單親 / 家有重症 / 收入極低者
3. 學業成績較優者

申請應備書面文件

文件不全或逾期(以郵戳為憑)送交者,基金會概不受理。資料不論受獎與否概不退還。

1 獎助學金申請書 包含: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自傳。
2 當事人同意書 需取得立同意書人(含父母、兄弟姊妹等戶內成員)親自簽署。
3 系主任推薦信 針對學生之「品學」及「清寒狀況」出具推薦信。
4 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清單。低收入戶請改附公所證明文件。
5 前一學年 在校成績單 需為成績單正本乙份。
6 身分與戶籍證明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乙份。

自行函寄收件流程

基金會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9月1日 起 至 9月30日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聲明:

本獎助學金免經學校初審造冊

請符合資格之學生,自行備妥相關書面證明文件與申請表單,於期限內 自行掛號函寄至「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辦理甄選

相關表單下載與聯絡資訊

請點擊下方連結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查詢,並下載本學期適用之申請表單。

基金會收件與聯絡資訊:

收件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 陳雅萍 小姐

寄件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聯絡電話:(02) 2725-9988 轉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 (發文字號:11508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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