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115學年度第1學期 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五)17時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備齊文件交至兩校區承辦人
新竹縣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為獎勵設籍於新竹縣且家境清寒之優秀學子,特設立本獎學金以減輕其就學負擔,鼓勵其專注向學,未來成為社會中堅力量。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 本獎學金需由學校初審造冊寄送,請務必依校內規定時間及早繳交。
大專院校 發放金額
發放名額與核給順序
依學業成績高低擇優核給;成績相同者以操行優先
申請資格與成績要求
戶籍與學籍條件
- 需 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
- 在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
清寒條件
家境清寒,且須檢附相關清寒證明文件。
資格排除條款
已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大專院校組 成績標準
- 學期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
- 操行(德行)成績 80 分以上
- ※ 如無德行成績者,得以獎懲紀錄、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由校方核定。
申請應備文件清單
所有影印本請務必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資料不符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作業時程與收件流程
115年9月11日 (五) 17時前
請將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表件備妥,於上方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學校需進行初審造冊,統一彙整寄送至新竹縣政府教育局,不接受學生個別申請。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9月30日 止
(此為縣府最後收件期限,需由學校統一造冊寄達)
相關表單下載與結果公告
請點擊下方連結下載本學期適用之獎學金實施辦法與申請表單。
承辦聯絡資訊
【官方聯絡人】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學管科 簡淑玲 小姐 (03-5518101#2886)
【校內收件窗口】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賴敏堯 先生 (分機 1213)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 (分機 7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