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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自送)115學年度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四)止。

115學年度 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助學金申請公告
115 年度 申請公告

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清寒助學金

為協助家境清寒學子完成學業,鼓勵優秀青年努力向學,本基金會特訂定此助學金計畫,期盼成為學子們堅實的後盾。

基金會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10月8日(四)

※ 以郵戳為憑。免經學校初審,由申請人自行掛號郵寄。

需自行掛號郵寄送件

大專組 獎助金額

(專科學校五專制,四、五年級屬大專組)

20,000 元/名

高中組 獎助金額

(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屬高中組)

10,000 元/名

申請資格條件 (需三項均符合)

戶籍限制

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經濟弱勢或特殊困境

  • 115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或低收入戶。
  • 原為低收/中低收,因打工兼職致失去補助資格者。
  • 負主要生計者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致生活陷困。
  • 遇其他重大變故,致求學困難。

學業與操行成績要求

  • 前一學年 學業總平均 75分以上 (身障生65分)
  • 前一學年 懲處紀錄 未受小過(含)以上 處分

資格排除條款

  • 已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 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以上之學生。

申請應備書面文件

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申請資料請以 A4 規格準備,請勿裁切、請勿摺疊

1 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請下載基金會專用表格填寫。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學生證影本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3 前一學年 成績單正本 含上下學期,加蓋校方成績證明章。大一新生提供高三成績。
4 全戶戶籍謄本 正本 ※ 三個月內開立,不得省略記事。
5 清寒或困境證明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其他陷困證明文件。
6 推薦證明函 一份 由里長、學校師長或社工出具,敘明家庭弱勢原因。
7 存摺封面影本 ※ 檢附A4尺寸,請勿裁切、勿摺疊。
其他加分或佐證證明 (視情況提供)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醫療診斷等重大變故佐證;或參與競賽獲獎、志願服務證明等。

作業時程與收件流程

基金會 官方收件期限

115年10月8日(四)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必備:紙本掛號郵寄

  • 將所有紙本應備文件備妥 (A4規格、勿摺疊)。
  •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收」

獲獎人 頒獎典禮義務

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 親自出席 115年12月12日(六) 頒獎典禮,並於當日繳交肖像權使用授權書,由本人領取獎學金並簽領收據。

相關表單下載專區

請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或基金會官網下載最新表單,並詳實填寫備妥相關文件。

基金會紙本郵寄資訊:

收件人: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收

地址:330063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

電話:(03)326-9266 分機174 (鄭秘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發文字號:(115)利基字第11500000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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