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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訊息】(彙送)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5學年度一般大專院校清寒助學金,校內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9月29日(二)止。

115學年度 張榮發基金會 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115 學年度 申請公告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清寒學生助學金

本會為扶助家境清寒學生安心就學,特提供清寒助學金。名額有限,敬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提早向學校提出申請。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115年9月29日(二) 17時前
須由學校統一初審推薦,逾期不受理

發放金額

40,000 元/名

本校申請推薦名額

5
※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補助者的姓名及補助金額。

申請資格與成績門檻

清寒條件

家境清寒,需要經濟扶助之學生。

排除條款

※ 全台海事大專院校「航運相關科系」不適用本辦法,請另依基金會發布之「航運科系助學金申請辦法」提出申請。

學業成績標準

申請者需檢附 前一學期 之成績,且符合以下標準:

80 分以上

※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標方具申請資格。

作業時程與收件流程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115年9月29日 (二) 17時前

請將申請文件備妥,於上方校內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將由學校統一初審造冊核轉,逾期恕不受理

基金會 官方收件期限

即日起 至 115年10月13日 止

(此為基金會最後收件期限,依規定需由學校統一造冊,不接受學生個別申請)

學校承辦人 線上填報與郵寄流程

  1. 初審與推薦: 本助學金需經學校初審後推薦,每校限五名。
  2. 線上填報: 承辦人請登入改版後之系統填報 (帳密已發送至承辦人信箱,詳閱操作手冊)。
  3. 列印與郵寄: 完成線上填報後,請於線上列印名冊,填妥並經承辦人/單位用印後,連同學生申請文件掛號郵寄至基金會。

※ 基金會保留最終發放名額決定權利。若缺件、內容缺漏或與事實不符,將取消資格且恕不退件。

基金會聯絡資訊

請備妥所有申請文件,由所屬學校統一初審並於線上填報後,掛號郵寄至基金會。

郵寄地址: 100012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承辦人: 文教部 張暢

電話: (02) 2351-6699 分機 6108

傳真: (02) 2391-5187

信箱: peterchangchang@cyff.org.tw

相關辦法與申請表單下載

請點擊下方按鈕下載基金會公告之各項實施辦法與申請表單。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發文字號:基金會(文)字第261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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