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自送)115年度 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 獎助學金,申請期間即日起 至 9月11日止。
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
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本基金會提供資源協助遭遇困境或具清寒資格之大專院校與高中職學子。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備妥文件,郵寄至本基金會。
大學 (專) 組
高中 (職) 組
受理申請期間
申請資格與條件 (需同時具備)
國籍與年齡
具有本國籍,且於申請截止日前 未滿 25 歲 者。
學籍身分限制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且仍在學籍內。
※ 不含:軍警校、空中大學、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
※ 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者,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學業與操行成績
前一學期 (114學年度第2學期) 總平均達 70 分,且操行達 75 分 以上。
未完全紓困者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家庭經濟與特殊狀況
具備中低、低收入戶資格,或符合下列任一 特殊情形:
-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 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申請應備文件查核清單
申請方式與重要規定
申請人請備妥相關文件,於 115年09月11日前 郵寄至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請以最新公告之規章與申請表為準。
申請內容需詳實清晰。若中文書寫雜亂、電郵英數字無法辨認,基金會得以取消資格。
若有缺件、寄件錯誤,恕不另通知;無論審查是否通過,恕不退還文件。
審查結果公告
預計於 115年11月06日 公告
後續將以郵寄、電話或電子信箱等方式通知獲獎人。
聯絡與諮詢窗口
若對申請規章、程序和義務有疑義或任何問題,敬請儘早聯繫確認。
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 彭先生
02-8791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