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115 學年度第1學期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18日(五)止。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為獎助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鼓勵努力向學、激發求知精神。凡設籍南投縣滿六個月以上,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之清寒學子皆可提出申請。
校內申請繳交期限
大專以上 (含碩博士)
高中 (職) 組
國民中學組
申請對象與資格門檻
戶籍限制
必須為設籍 南投縣 滿 6 個月以上。
學籍限制
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
※ 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 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清寒與變故證明
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且具備下列書面證明之一:
-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各組學業成績標準
- 大專以上組 (含專四、專五): 學校成績平均 80分 以上,操性成績 80分 以上。
- 高中(職)組: 學校成績平均 80分 以上,操性成績 80分 以上,體育成績 75分 以上。(身障及免修體育者不計)
- 國民中學組: 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 85分 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 70分 以上。(身障及免修體育者不計)
向學校申請之應備文件
1 份
1 份 戶籍謄本正本
或戶口名簿影本(一年內)
成績單 1 份
1 份
※ 表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受理申請期限
115年9月18日 (五) 17時前
請將申請文件備妥,於上方校內期限前 繳交至學務處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將由學校統一備文核轉,逾期恕不受理。
南投縣政府 官方收件期
即日起 至 115年 10月2日 止
(依規定需由學校統一造冊寄送,不接受學生個別申請)
申請作業流程
請學生備妥相關資料向就讀學校申請。
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學校將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統一免備文逕寄(送)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學校單位 寄送資訊
紙本寄送:
540 南投縣南投市三和里中興路660號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學務管理科 魯名凱 輔導員 收
※ 信封註明:115-1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電子檔寄送:
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 wmj6526@hips.ntct.edu.tw
※ 主旨註明:(學校名稱)115-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專案連繫窗口:
信義鄉信義國小 王民珍校長 (049) 2791263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