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訊息】(自送)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截止日:115年09月1日至09月30日截止。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

民國88年5月訂|民國100年3月修訂|民國100年8月修訂|民國106年4月修訂
⏰ 申請日期: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
🎓 申請資格條件
  • 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 申請手續與應備文件

請備齊所需文件,於 9 月 30 日前郵寄:

  1. 申請表
  2. 疾病診斷表
📍 郵寄地址: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 寄送方式:請以掛號信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公告與作業規範
重要提醒: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定期公告

本獎勵學金的頒發為一年一次,於每年的九月前刊登公告於本基金會公開資訊,並發函通知各合約醫院及學校。

📍 徵信與通知

除發函通知得獎人外,將另行刊載於本基金會公開資訊,以資徵信與鼓勵。

💰 獎勵學金給付金額
※ 錄取名額將依據年度預算申請人數調整。
學級別 核發金額(新臺幣) 備註說明
國民小學 貳仟元整 (2,000元) -
國民中學 參仟元整 (3,000元) -
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 肆仟元整 (4,000元) -
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 伍仟元整 (5,000元) 每人限領一次
學士後研究生 壹萬元整 (10,000元) 每人限領一次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