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暨校安組獎學金】(自送)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獎學金」,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115年8月15日截止。
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獎學金評選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06月28日 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通過
🎓 申請資格條件
- 各大專院校各系所在學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全職學生。
- 本協會學生會員或有志從事電力與能源相關研究者。
📄 應備申請文件清單
申請者應檢附下列審查資料(紙本或電子檔依公告為準):
- 自傳乙份。
-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
- 歷年成績單乙份。
- 其他與電力與能源工程相關有助審查之資料。
📊 評選作業時程與規範
請注意各階段重要時間點,逾期不予受理:
📍 發函公告
評選作業小組應於 4 月 1 日前 發函給本會會員及各大專院校。
📍 受理截止
於 8 月 15 日 截止收件。
📍 資料初審
評選作業小組依候選人之資格進行資料初審,於 6 月 30 日前 提出初審意見。
📍 決選審查
於 7 月 31 日前,由決選之評選委員進行決選審查後,送理監事會同意。
💰 獎學金名額與給付金額
| 獎學金名稱 | 獲獎名額 | 核發金額(新臺幣) | 頒發場合 |
|---|---|---|---|
| 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 | 至多 三名(得從缺) | 每人 10,000 元整 | 當年度中華民國電力工程研討會 |
※ 決選投票時,每位候選人得票率必須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始得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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