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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自送)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學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自1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止。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14學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本會創辦人為潘孝銳先生,成立獎助學金之宗旨在鼓勵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學生能安心就學。本著人文與關懷,從而發揮企業價值回饋社會,希望能對在學子弟有所助益。
⏰ 申請收件期間:115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
🎯 一、申請資格與學業遴選條件
📌 申請對象與戶籍限制
  • 學制對象: 全職之 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 在學學生(含五專 專四以上),空中大學除外。
  • 設籍限制: 須設籍 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 經濟條件: 僅限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 之學子。
📌 學業成績標準(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
  • 自然組學生: 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
  • 社會組學生: 成績平均達 83 分以上
💰 二、獎助名額與金額
  • 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 20,000 元 整。
  • 獎助名額:100 名(每年發放名額由當屆董事會決定)。
  • 發放時間: 訂於當年 9 月發放。審查通過後,得擇期舉辦公開致贈頒獎儀式。
💻 三、作業期程與重要規範
  1. 網頁公告: 6月公告於本會網站。
  2. 收件期間: 7月15日 - 8月15日(郵戳為憑),並進行審核與訪視。
  3. 名單公告: 9月初於本會網站公告審查通過名單與領取時間、方式,不另行通知
⚠️ 注意:未在規定時間領取者視同放棄。
📋 四、誠實申報條款說明
嚴禁文件造假,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並永遠不受理。

申請本獎助學金所檢附之文件,如發現有虛偽欺騙或造假情形者,得追回已受領之獎助學金,並當場喪失獎學金申請資格,本基金會將永遠不予受理。

📂 五、應備申請文件
  • 1. 申請表、師長推薦表(含500~1000字學生自述與系所主任簽章)
  • 2. 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114學年度學期成績單)
  • 3. 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
  • 4.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5.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
  • 6. 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檢附前一年度時數)
💡 加分項目:可自由檢附「特殊才能表現或力爭上游事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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