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自送)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學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自1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止。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14學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本會創辦人為潘孝銳先生,成立獎助學金之宗旨在鼓勵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學生能安心就學。本著人文與關懷,從而發揮企業價值回饋社會,希望能對在學子弟有所助益。
🎯 一、申請資格與學業遴選條件
📌 申請對象與戶籍限制
- 學制對象: 全職之 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 在學學生(含五專 專四以上),空中大學除外。
- 設籍限制: 須設籍 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 經濟條件: 僅限 中低收入戶 或 低收入戶 之學子。
📌 學業成績標準(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
- 自然組學生: 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
- 社會組學生: 成績平均達 83 分以上。
💰 二、獎助名額與金額
- 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 20,000 元 整。
- 獎助名額: 計 100 名(每年發放名額由當屆董事會決定)。
- 發放時間: 訂於當年 9 月發放。審查通過後,得擇期舉辦公開致贈頒獎儀式。
💻 三、作業期程與重要規範
- 網頁公告: 6月公告於本會網站。
- 收件期間: 7月15日 - 8月15日(郵戳為憑),並進行審核與訪視。
- 名單公告: 9月初於本會網站公告審查通過名單與領取時間、方式,不另行通知。
⚠️ 注意:未在規定時間領取者視同放棄。
📋 四、誠實申報條款說明
嚴禁文件造假,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並永遠不受理。
申請本獎助學金所檢附之文件,如發現有虛偽欺騙或造假情形者,得追回已受領之獎助學金,並當場喪失獎學金申請資格,本基金會將永遠不予受理。
📂 五、應備申請文件
- 1. 申請表、師長推薦表(含500~1000字學生自述與系所主任簽章)
- 2. 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114學年度學期成績單)
- 3. 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
- 4.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5.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
- 6. 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檢附前一年度時數)
💡 加分項目:可自由檢附「特殊才能表現或力爭上游事蹟說明」。
前往祥和慈善基金會官網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