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自送)115-2學年度「廖有章先生獎學金」申請公告,申請時間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申請公告】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為延續廖有章先生澤被學子善行,提供清寒、急難救助、藝術表現優異及參與國際與兩岸交流學生之獎助與協助。
🎯 一、申請對象與類別
📌 (一) 限「本校 (臺藝大)」在學學生
- 清寒學生: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以減輕學費及生活費壓力。
📌 (二) 「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 急難救助:父母失業/生病/亡故或家庭突逢變故,致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 藝術表現優異:鼓勵藝術表現卓越,於國際或全國競賽獲獎者 (校內競賽不予採計)。
- 國際與兩岸交流: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機會 (不含國際交換生)。
💰 二、獎助金額標準
- 清寒學生:低收入戶每位 4 萬元;中低收入戶每位 2 萬元。
- 急難救助: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
- 藝術表現優異:國際競賽 25 萬元/年;全國競賽 15 萬元/年。
- 國際與兩岸交流:國際交流或兩岸交流皆為 20 萬元/年。
💻 三、申辦方式 (雙軌並行)
★ 須完成「線上填寫」並「寄送紙本」,方符合申請資格 ★
- 填寫表單:填妥線上表單並至信箱將「表單回覆回條」列印出來作為申請表。
- 紙本寄送:備妥所有證明文件,連同申請表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有章藝術博物館。
📄 四、應備文件清單
【共同必備文件】 列印出之申請表、在學證明、最近 3 個月內戶籍謄本。
📌 依申請項目另須檢附之個別文件:
- 清寒:導師晤談紀錄表、低收或中低收入證明、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 急難救助:導師簡要急難說明或其他經濟狀況證明。
- 藝術表現優異:上一學年成績單、校內老師具名簽章推薦信、導師晤談紀錄表、一年內得獎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及匯款帳戶影本。
- 國際與兩岸交流:交流計劃書、邀請函或錄取信、申請人出國核准文件、指導老師同意書或推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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