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彙送)台東縣「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3月29日止。
【公告】臺東縣「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
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校內申請期間:自 115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3 日 17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所屬校區承辦單位:
- 博愛校區:生輔暨校安組 陳先生(電話:02-2311-3040 分機 1235)
- 天母校區:分區學務組 林小姐(電話:02-2871-8288 分機 7925)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一、申請條件與資格
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肄業之清寒學生,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 學業成績:大學部平均 80 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 操行成績: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 80 分以上。
- 體育成績: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 新生規定:五專四年級及其他學制新生於下學期始得申請(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申請組別屬大專組)。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 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共 40 名,每名新臺幣 6,000 元。
- 研究所以上:共 10 名,每名新臺幣 12,000 元。
三、申請證明文件(應備資料)
- 申請書 1 份(需加蓋學校戳記或關防)。
- 前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1 份(由就讀學校填發)。
- 在學證明 1 份。
- 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1 份(均須含詳細記事)。
- 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1 份(須於申請期限內有效)。
※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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